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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2023年春节烟花爆竹零售许可申报的公告

2022-10-26 云南技工培训网 349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安全许可工作的通知》(云应急办〔2022〕8号)、《昆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昆应急〔2019〕7号)、《昆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及行政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昆应急〔2022〕56号)等省、市烟花爆竹监管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五华区应急管理局将通过选拔考试的方式开展五华区(含高新区西区)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许可审批工作,经营点销售时间:农历腊月二十至正月十五。现将五华区2023年烟花爆竹零售许可申报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10261028日,

上午9:30-11:30分,下午14:00-17:00。

二、 申报地点

昆明市五华区应急管理局企业安全监督管理科(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536号四楼)。

三、 申报条件

申报人除满足《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申报条件:

(一)申请者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烟花爆竹销售属高危行业,原则上在校学生不得申请);

(二)持有五华区范围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餐饮、五金、电焊等涉及动火作业、易燃易爆等行业的除外),且申请人为工商营业执照的法定代表人,申请人与法定代表人一致;

(三)从事过烟花爆竹经营的,需连续三年来未发生烟花爆竹违规违法行为;

(四)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相关部门的监管,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已取得昆明市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批发企业,个人可按本公告零售许可申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六)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及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申报;

(七)原则上已在昆明主城其他区报名烟花爆竹零售考试的人员不得申报

四、 申报材料

(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选拔考试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承诺书(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

(五)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六)申请人本人近期半寸免冠照2张(一张粘贴在申请表

上,另一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七)批发企业按照本公告要求通过考试获得零售许可后,按照“谁考试 谁经营 谁负责”的原则负责零售点的相关经营活动。

(八)历年取得过五华区、高新区(西区)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还需提供历年证照复印件。

以上材料需提交纸质一份,电子版一份,由申报人本人提交,不得代办。

五、 取证流程

由五华区应急局发布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报公告,符合报名资格的申报人提交申请资料,组织考试,根据考试分数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零售经营点经营资格,对长期经营且安全管理较为规范的零售户予以适当加分,形成总成绩,选拔考试总成绩前70名的申报人为五华区(含高新区西区)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由五华区应急管理局组织网上申办并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我局将严格执行《昆明市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信用积分制管理制度》,强化零售户安全监管,经营期间,因“一票否决”或累计扣分达到一定标准的经营户被列为昆明市烟花爆竹诚信经营“黑名单”,取消其经营资格,取消经营资格零售户的零售点不再单独组织考核选拔,零售点位鼓励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直营。

六、 考试组织和录取方式

本次考试统一采用上机考试方式,考生随机抽取考题作答。考试结束后,由系统直接评分。

(一)考试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3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0号)、《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0631-2013)、《昆明市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安全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

(二)考试题型

选择题(单选和多选)、判断题。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另行通知。(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

(四)成绩计算及录取方式

根据《昆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昆应急〔2019〕7号)等相关文件,对长期经营且安全管理较为规范的零售户采用适当加分的方式予以优先发证,鼓励其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故我局2023年烟花爆竹零售选拔总成绩采取考试成绩+老经营户加分的方式确定。

录取方式:根据总分数录取前70名申报人员。

加分说明:对在五华区(含高新区西区)连续经营烟花爆竹且未发生安全事故或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售户予以适当加分,经营满一年1分,满两年的加2分,满三年及三年以上的加5分

(五)咨询电话

0871-63629383。

七、 零售许可数量

70个点位,其中五华区50个,根据《昆明市高新区社会管理职能剥离移交五华区补充协议》高新区(西区)由我局代为许可20个。

八、 其他事宜

(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经选拔考试及审查批准后,由五华区应急管理局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报人严格按照“一企、一点、一证”要求进行申请,即:一位个体经营者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只得申请一本《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只能在同一地点经营,许可证不得转借、转租及转让,一经发现,取消经营资格

(二)按照昆明市应急管理局的要求,取得零售资格的经营户,须采用由批发公司统一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销售仓或销售板房。

(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规范经营,五华区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安全监管工作将采取积分制及黑名单管理办法,在经营期间若有违规行为或不配合执法人员安全检查的,五华区应急管理局将作相应扣分并纳入黑名单,情节严重将吊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及取消经营户经营资格。

(四)报名点位以五华区2023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地点为准,除由于城市建设或者管理需要对销售点位和销售时间进行调整以外,禁止擅自移动经营地点及超期经营。

(五)每个零售店(点)所有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按规定取证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一经发现一律依法立案查处,取消经营资格。

(六)考试过程中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听从监考人员安排,不替考、不作弊、不违规使用电子产品。若发现作弊、雷同卷、不服从考场纪律等情况的将通报个人信用管理部门处理。

(七)报名期间做好防疫工作,佩戴口罩,所有报名人员均须通过“云南健康申报系统”依法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健康申报正常取得健康码绿码和行程码绿码并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报名。

如遇不可抗力情形,我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并适时调整申报时间,望知悉和理解

特此公告!

                                                    


                                                                                   五华区应急管理局

                                                                                   20221025

 附件1:五华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选拔考试申请表

 附件2: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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