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安全防护,必须在操作现场设置安全员以清洁建筑物的高度,并负责操作设施的安全检查以及与操作员的安全技术交流。 如果发现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为了确保公众的安全,应在建筑物的清洁高工作现场采取保护措施,并放置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 安全警告标志必须符合标准。高空作业时,请与地面保持接触。 可以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通讯工具,并应指定专人负责联系。
高空作业人员可以对作业现场的作业条件,程序和方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批评,举报和指控,并有权拒绝非法指挥并强加危险作业。在高空作业过程中发生紧急事故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员有权立即采取行动,或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后撤离。高空工作人员必须根据工作要求穿戴个人防护设备:穿着整齐; 没有钉子的硬底滑鞋; 没有赤脚,拖鞋,高跟鞋。设备应在运行前进行检查,并且可以在经过安全人员审查后使用。高空工作应记录值班,并应在安全主任和项目负责人签名后归档。
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高处作业):指在高处从事安装、维护、拆除的作业。适用于利用专用设备进行建筑物内外装饰、清洁、装修,电力、电信等线路架设,高处管道架设,小型空调高处安装、维修,各种设备设施与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检修、维护以及在高处从事建筑物、设备设施拆除作业。
(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证书样本)
登高架设作业: 指在高处从事脚手架、跨越架架设或拆除的作业。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所持证件为特种作业操作证。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考试成绩合格以后应急局颁发上岗证。
高空作业属于特种作业,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 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 方可上岗作业。
一、取证、复审培训对象:
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作业人员。
培训工种:低压电工、高压电工、焊工、高处作业。
培训类别:新取证、复审证。
二、培训内容:
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工种作业基础知识、劳动卫生与防护知识、实作技能训练,培训结束组织参加特种作业操作证考试。
三、培训时间、地点:
考试日期:每周开班
培训日期:线上理论学习,线下考试前两天培训
培训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吴井路269号新华文化创意广场
四、培训费用收取标准:
新取证:1180元/人 复审证:680元/人
注:以上费用包含:电子题库费、培训费、证件工本费。
五、申请取证、复审应当提供的资料:
(一)特种作业操作证
新取证:身份证复印件1份、一寸白底彩照3张、初中及以上毕业证复印件1份、个人健康承诺书1份;
复审证:身份证复印件1份,一寸白底彩照3张、无事故证明1份、个人健康承诺书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