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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办证指南!在云南烟花爆竹安全员证怎么考?

2024-11-21 云南技工培训网 3

云南省内烟花爆竹零售经营需要符合哪些条件?该去哪个部门审批?看这里!

云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总则

第一条 为严格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条件,规范经营行为,做好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烟花爆竹的经营许可证分为一级批发、二级批发和零售。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含进出口企业,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批发企业,以下简称批发企业)和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以下简称零售经营者),必须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分别申请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从事烟花爆竹储存业务的企业,应按照本实施细则对批发企业的规定申请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持《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第三条 经营许可范围。一级批发企业可向省外或省内生产企业采购烟花爆竹产品以及从事进出口业务;二级批发企业可向省内生产企业或省内一级批发企业采购烟花爆竹产品;零售经营者可向二级批发企业采购烟花爆竹产品。

第四条 经营许可证的申请、颁发和管理实行企业申请、分级发证、属地管理的原则。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与州、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称发证机关)负责指导和监督全省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负责全省范围内一级批发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颁发;负责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批发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所属仓库新(改、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审查。

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监督管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二级批发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颁发和所属仓库新(改、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审查。

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颁发和监督管理工作。


NO.政策要求

烟花爆竹零售许可由属地县市应急管理局部门审批,根据《云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第37号,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第十八条零售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所在地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二)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三)春节期间零售点、城市长期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乡村长期零售点在淡季实行专柜销售时,安排专人销售,专柜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四)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五)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NO.2从业指南

1.从业准备

获取必要的资格证书,如:烟花爆竹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烟花爆竹储存作业、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合格证,了解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经营要求

(1)申请并持有有效的烟花爆竹相关证书,如:烟花爆竹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烟花爆竹储存作业证、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合格证

(2)确保经营场所符合安全条件,包括储存条件等。

3.安全管理

(1)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应急预案。

4.合规经营

(1)不得从事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

(2)定期接受相关部门的安全检查

5.持续监督

(1)关注省级应急管理厅发布的相关工作要点和通知,确保合规。

(2)及时上报安全事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一、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

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

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主要负责人和安管人员安管能力要求

第二十四条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船舶修造、船舶拆解、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报名咨询:181 8488 8525 (微信同号)


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职责

烟花爆竹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本标准的要求接受安全生产培训。通过培训,熟悉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掌握烟花爆竹安全技术、安全管理、职业危害预防、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知识,具备从事烟花爆竹生产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三、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资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本人近期白底照片(没有可以背对白墙拍一张);

3、高中或高中以上学历证书照片;


五、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本人参考、单人单桌、理论考试为电脑机考,及格分为80分。

六、合格证书查询方式:

1、使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查验证书真伪。

直接输入网址“http://cx.mem.gov.cn/",从“服务”中的“查询服务”进入“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查询证书信息。

2、使用微信公众号,关注(国家安全生产考试)使用公众号中“扫码查询”扫描证书二维码获取证书信息。或者“输入查询”即可查询自己的证书信息。


七、考证咨询:181 8488 8525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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